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导游员、讲解员有哪些礼仪要求?

1)仪容仪表良好。着装得体、整洁,做到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在为游客提供服务时,做到微笑迎客、主动热情、端庄大方。

2)讲解准确顺畅。熟悉业务,知识面广。讲解内容健康、规范,热情介绍、答复游客的提问或咨询,耐心细致、不急不躁;对游客的提问,尽量做到有问必答、有问能答;对回答不了的问题,致以歉意,表示下次再来时给予满意回答;与游客进行沟通时,说话态度诚恳谦逊,表达得体,例如:请您随我参观请您抓紧时间,闭馆时间到了欢迎您下次再来等。

3)服务主动热情。安排旅游行程、生活起居要满足游客的需求。主动关心和帮助老人、小孩、残疾人等有特殊需要的游客,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旅行中的实际困难。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并主动运用他们的礼节、礼仪,表示对他们的友好和敬重。路遇危险状况时,主动提醒,并按规程及时对游客进行安全疏散,保证游客安全。

    讲解中,不掺杂封建迷信、低级庸俗的内容。
   
不介绍游客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旅行中,不诱导、强拉游客购物;不擅自改变计划,降低服务标准。
    善意提醒游客文明旅游。
   
当遇到游客投诉时,应保持谦逊、克制的态度,认真倾听对方的要求,对其合理要求应及时予以解决,对不合理要求应该礼貌而委婉地拒绝。

福建省礼仪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0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B座10层1001 联系电话:0591-87869706 87869806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71号 备案号:闽ICP备081013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