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提高定期抚恤金标准 妥善解决烈属实际困难

       中华民族素有祭奠先人的传统,特别在每年清明时节,祭祖活动场面较为热烈。不过,到烈士陵园纪念烈士的大多数是烈士家属、亲朋好友等特定人群,社会公众参与的热情还不够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要求每年清明节、国庆节等节日和重要纪念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部队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

  将研究设立“烈士纪念日”

  自1990年开始,国家已经连续22年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每年提标增幅在15%左右,烈属定期抚恤标准已经形成了自然增长机制。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但在实际生活中,一方面,烈属在医疗、住房和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另一方面,在长期和平的环境下,全社会不同程度地出现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淡化的现象,烈属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有所下降,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提升。

  为此,《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断完善烈属优待帮扶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妥善解决烈属生活、医疗、住房和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定期走访慰问烈属,精心组织烈属祭扫活动,认真落实为烈属挂光荣牌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

  这位负责人表示,民政部将根据《意见》要求,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研究“烈士纪念日”的设立问题,同时研究出台烈士公祭办法等政策规定。

  投百亿保护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说,从2011年开始,根据国家统一规划部署,拟用4年时间,到2014年10月1日前全部完成61.5万座散葬烈士墓和1.2万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累计投入近百亿元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已完成40.8万座散葬烈士墓抢救保护,占普查总量的66%;完成5095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占普查总量的44%。到今年年底,预计90%散葬烈士墓和80%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任务将顺利完成,一半以上的省份将100%完成抢救保护任务。下一步,将采取分片推进、重点督导、及时通报等方式,深入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百余处

  我国有一定数量的烈士安葬在朝鲜、越南、老挝、坦桑尼亚等多个国家,建有烈士陵园、纪念碑塔堂馆、纪念雕塑等纪念设施100余处。

  民政部的上述负责人表示,对于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成立了由民政部、外交部、财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制定了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实施规划。目前,我们已基本完成了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修缮了朝鲜桧仓志愿军烈士陵园和巴布亚新几内亚抗战将士陵园,巴基斯坦吉尔吉特中国烈士陵园等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民政部将根据《意见》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保护机制。(解读人:民政部有关负责人 采访人:潘跃)

 来源:人民日报

 

福建省礼仪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0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B座10层1001 联系电话:0591-87869706 87869806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71号 备案号:闽ICP备08101305号